新疆喀什地區喀什市城市排水管網建設項目(一期)施工公告
12402095
新疆喀什地區喀什市城市排水管網建設項目(一期)施工
( 65310125081101595001)
一、招標條件
本 新疆喀什地區喀什市城市排水管網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編號:65310125081101595001)已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喀什市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其他,招標人為喀什市城市管理局。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喀什市
2.項目規模:
1、新建管徑DN300-DN400排水管道40.8公里,管材為高性能硬聚氯乙烯管(PVC-UH)。
2、新建3座泵站,泵站規模為0.95萬立方米/天。
3.招標內容與范圍: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標段1
標段(包)編號:65310125081101595001002
標段(包)名稱: 新疆喀什地區喀什市城市排水管網建設項目(一期)施工
招標范圍: 新建管徑DN300-DN400重力流排水管道約10.9公里公里,管材為高性能硬聚氯乙烯管(PVC-UH);新建管徑De160-De200排水壓力管道約5.1公里,管材為鋼絲網骨架塑料(聚乙烯)復合管;新建2座一體化污水提升;配套附屬設施工程(包括路面拆除及恢復、溝渠涵洞恢復等)。(本工程工程量清單及編制說明和施工圖紙的全部內容)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項目負責人資質要求: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3.投標其他條件:3.1 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3.2 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