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忠堡鎮易遷安置點基礎設施提升項目第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忠堡鎮易遷安置點基礎設施提升項目第二次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日期:2025-08-13 16:57|發布單位:湖北中楚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08-25|項目監管地:咸豐縣|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忠堡鎮易遷安置點基礎設施提升項目第二次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422826202506000388_二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2826-2025-00369
3、項目名稱:忠堡鎮易遷安置點基礎設施提升項目第二次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96.87373(萬元)
6、最高限價:96.87373(萬元)
7、采購需求:
本項目主要施工內容包括整修污水管網1180米,改擴建排水溝450米,硬化道路2000平方米,維修污水處理動力設施5處,整修工具房280平方米,新建安防欄桿160米,修復人行道100平方米,新建污水處理人工濕地1個,配套完善易遷安置點消防設施。(具體施工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8個月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根據財庫〔2020〕46號文件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供應商必須是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的中小微企業,并提供真實有效的《中小企業聲明函》。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擬派的項目經理具有市政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 證,必須是本單位注冊人員,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未擔任其他在建施工項目的項目技術負責人;
(3)施工員、材料員、質量員應具有有效的執業資格證書或上崗證書(培訓考核合格證);安全員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C類證書;
(4)根據關于落實恩施州建設領域勞動者工資支付保障實施方法相關規定的意見(恩施州人社函[2017]35號)文的規定,供應商自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未出現因非法拖欠勞動者工資而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的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中作出承諾,否則其磋商將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