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壽縣經濟開發區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前期服務總承包招標公告
安徽壽縣經濟開發區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前期服務總承包招標公告(工程服務類電子招標投標)
1. 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安徽壽縣經濟開發區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前期服務總承包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關于安徽壽縣經濟開發區中水回用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壽發改審批(2025)168號
1.4 項目代碼:2506-340422-04-01-429134
1.5
招標人:安徽壽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1.6 項目業主:安徽壽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1.7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8 項目出資比例:100%
1.9 是否采用“評定分離”方式:不采用“評定分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安徽壽縣經濟開發區中水回用工程(一期)前期服務總承包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5GCSX0086
2.3 標段劃分:共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5GCSX0086-1
2.5 建設地點:壽縣新橋(具體以業主要求為準)
2.6 建設規模:為緩解園區水資源短缺、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改善環境和保護生態,新建共建路、陽光大道、壽州大道、蜀山大道等中水管道和尾水泵站(尾水泵站6萬噸/天,土建按6萬噸/天設計,設備按3萬噸/天設計),管徑DN400-DN1000,長度17.7km。主干中水回用管道按照遠期6萬m3/d規模設計,滿足污水處理廠尾水排入至雙門水庫的同時滿足企業中水回用的配水管網要求。項目總投資約5000萬元。本次前期服務總承包項目擬對上述項目進行地勘、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設計服務總承包進行招標。
2.7 項目估算或費用(費率)限價:最高投標限價120萬元。
2.8 設計服務期:90日歷天(設計工作開始時間以業主發出設計任務書為準)。
2.9 招標范圍:本項目為設計服務總承包,中標人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內容:按國家有關規定設計深度要求完成市政地下管線綜合物探、地形圖測繪、工程地質勘察(初勘和詳勘)、項目建議書、項目方案設計、可研、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環評、能評、土地勘界、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監測、防洪影響評價、安評、消防報批、規劃報批、土地利用和耕地保護專項報告、征地編制風險評估報告、規劃方案公示等前期工作及審查、編制土建及安裝工程技術標書以及設備采購技術規格書等、震評、能評、交評、水土保持方案(含評審、項目監測、驗收等相關配套服務)以及其他可能發生的專題專項設計(以滿足項目報批實際需要為準)。施工配合(包括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設計技術問題、參加試車(試運行)考核和竣工驗收;設計人負責承擔完成本項目設計所需的全部技術支持工作及設計人員駐點等按有關規定應由設計單位提供的一切服務。設計成果須滿足業主及相關規范要求,并進行現場指導與監督、設計變更、缺陷責任期的項目全過程測繪、勘察、設計服務等。
2.11 項目類別:工程設計
2.12 其他:質量標準:合格。各階段成果必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且標準和內容符合各主管部門、招標人的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審查、評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
(1)設計資質: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③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④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和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設計資質①②③④滿足其一即可。
(2)勘察資質:①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②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③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④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辈熨Y質①②③④滿足其一即可。
(3)須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 投標人業績要求:/。
3.3 設計總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委任設計總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資格。提供社保承諾。(如為事業單位的須提供注冊地縣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或編制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其屬事業編制身份、在該單位從業的證明文件。)擬派設計總負責人提供履約承諾書(按照投標文件格式的內容進行承諾)。注:若為聯合體投標的設計總負責人須由聯合體牽頭方提供。
3.4 設計總負責人業績要求:/。
3.5 投標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
3.6 投標人財務要求:/。
3.7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組成聯合體的家數不超過2家。若為聯合體參與投標,聯合體牽頭方須承擔本項目設計工作,聯合體成員方須承擔本項目勘察工作。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工作內容及權利義務。聯合體投標的,網上領取招標文件、交納投標保證金、編制投標文件、電子簽章、上傳、解密、提交履約擔保等工作均由其牽頭人負責辦理,其他聯合體成員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