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鐵北站產業園一期(5-2、7-2號道路、防洪渠、11號道路、六號道路、污水處理廠工程)監理2025-08-07 宜昌高鐵北站產業園一期(5-2、7-2號道路、防洪渠、11號道路、六號道路、污水處理廠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發布時間:2025-08-07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昌高鐵北站產業園一期(5-2、7-2號道路、防洪渠、11號道路、六號道路、污水處理廠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夷發改投資〔2022〕4號文件獲準建設,建設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宜昌夷陵城市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環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
1、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宜昌高鐵北站產業園(鴉鵲嶺片區),主要建設內容包含以下4個部分:
(1)5-2號路全長約800m,7-2號路全長約610m,道路紅線寬均為30m,雙向四車道,道路等級均為城市支路;防洪渠位于九號路與十一號路之間,河道寬15m,全長2608.276m。
(2)11號道路全長1533m,道路紅線寬15m,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
(3)六號道路全長548.722m,道路紅線寬24m,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
(4)污水處理廠工程規劃用地面積50000平方米(約75畝)。建設一座污水處理廠,設計規模為近期1.0萬m3/d,遠期4.0萬m3/d。
2、項目建設地點:宜昌市夷陵區。
3、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所有建設內容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等一切事宜。
4、工期控制目標:同各單項工程合同工期要求。
5、質量控制目標:同各單項工程合同工期要求。
6、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檢查標準》(CJJ/T275-2018)合格標準,嚴格按合同專用條款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款的約定執行,杜絕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及人員傷亡。
7、監理服務期:施工階段合同履約期限為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礎上再增90天,保修階段合同履約期限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年。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
1、投標人需具備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營業執照。)
2、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