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高新水務工程有限公司微型頂管機實時糾偏預警與前端地質感知系統改造研發項目詢比公告
鄭州高新水務工程有限公司微型頂管機實時糾偏預警與前端地質感知系統改造研發項目
詢比公告
1.詢比條件
本詢比項目 鄭州高新水務工程有限公司微型頂管機實時糾偏預警與前端地質感知系統改造研發項目 已由公司批準實施,采購人為 鄭州高新水務工程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為 自籌資金 ,出資比例: 100% ,資金已落實。現對該項目進行詢比,歡迎具有相應資質的潛在詢比響應人參與詢比。
2.項目概況與詢比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高新水務工程有限公司微型頂管機實時糾偏預警與前端地質感知系統改造研發項目。
2.2詢比內容:本項目面向導向式微頂管施工過程中的導向精度控制與施工風險預警需求,提出集成導向偏移識別與前端地質感知的系統研發方案,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 發包人要求”。
2.3合同估算價:37萬元;
2.4服務地點:鄭州市;
2.5服務質量:符合采購人使用要求。
2.6服務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1個標段。
3.詢比響應人資格要求
3.1詢比響應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2財務要求:詢比響應人須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較短不能提供的,應提交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3信用要求:
(1)詢比響應人最近三年內(至詢比截止之日止)未發生重大服務質量問題(企業自行出具加蓋詢比響應人企業印章的書面承諾,格式自擬);
(2)詢比響應人沒有尚在執行期的與履行項目合同有關的訴訟和仲裁敗訴案件(如詢比響應人無規定的敗訴案件,則由詢比響應人自行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單位章);
(3)詢比響應人沒有處于尚在執行期的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未處于被暫停或取消(包括政府官方網站發布的限制投標期內的處罰),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或凍結狀態(企業自行出具加蓋單位章的書面承諾,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