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市2025年南陽羅城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項目(二次)
瑞昌市2025年南陽羅城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項目(二次)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瑞昌市2025年南陽羅城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項目(二次),已由九水水保字〔2024〕18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上級專項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招標人為瑞昌市水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瑞昌市夏畈鎮和南陽鄉。
2.2 招標規模:本項目施工招標控制價為2273621.97元;
2.3 建設主要內容:主要建設內容為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688公頃,其中:封禁治理688公頃,封禁標牌5塊;溝渠540米(雨水溝480米、涵管60米);污水處理設施1套(污水主管294米、污水支管482米、污水處理設備1套、污水處理站綠化28平方米);門塘整治1座(漿砌石擋墻護岸24米);溪溝整治139米(清淤208.5立方米、排洪溝護岸139米);村莊環境整治4處(漿砌石擋墻護岸72米、安全護欄1590米、游步道433米、河埠頭4座、河岸綠化8643平方米);道路綠化2000平方米;小流域碑(牌)6座(小流域碑1座、宣傳欄1座、宣傳牌4塊),具體詳見財審后的預算清單。
2.4標段劃分:施工 1個標段。
2.5 計劃工期: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中標單位必須在規定工期內完工,逾期1天,罰款1000元,逾期2天罰款2000元,逾期3天罰款3000元,最終罰款(違約金)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
2.6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和預算所包含的內容均在招標范圍內。
2.7 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現行驗收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企業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及以上(不含臨時)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
(7)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8)投標人提供最近3年內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質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以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的承諾函。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