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故縣水庫灌區工程總干渠施工1標段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河南省故縣水庫灌區工程總干渠工程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投資除申請國家及省級財政補貼外,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籌解決,項目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洛陽故縣水庫灌區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洛陽澤豐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施工一標段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名稱:河南省故縣水庫灌區工程總干渠施工1標段;2、招標編號:洛直工施招標(2025)0060號;3、資金來源:項目投資除申請國家及省級財政補貼外,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籌;4、工程概況:河南省故縣水庫灌區工程是國家水網骨干工程、省重點項目。工程任務是建設從故縣水庫引水的灌溉供水骨干渠(管)系及配套建筑物,主要解決區域農業灌溉用水需求,并兼顧城鄉供水,同時為改善區域生態環境創造有利條件。范圍涉及洛陽市洛寧縣、宜陽縣、新安縣、澗西區及三門峽市澠池縣、義馬市,共2市6縣(區),設計灌溉面積64.2萬畝,多年平均引水量1.39億立方米。工程共布設支渠及以上渠系27條,其中取水工程1條,長7.18km,總干渠1條,長109.55km,支渠25條。洛寧縣境內新建總干渠(樁號ZG0+000.0~ZG32+776.6范圍內)渠系建筑物工程主要包括16座隧洞、9座倒虹吸、7座渡槽、3座節制閘、2座退水閘、1座分水閘、總干1斗、總干2斗及運維道路等,以及相應的金屬結構、機電、電氣設備安裝,安全監測設備采購及安裝,水保及環保措施,供電、臨時工程等。施工1標段施工內容為:洛寧縣境內新建總干渠(樁號ZG0+000.0~ZG8+941.7范圍內)渠系建筑物工程,包括新建隧洞4座、渡槽4座等,以及相應的金屬結構、機電、電氣設備安裝,安全監測設備采購及安裝,水保措施,供電、臨時工程等;工程相應的質量評定、驗收及相關資料等。
5、標段劃分:根據工程需要,總干渠樁號ZG0+000.0~ZG32+776.6共分為5個施工標段,本次招標為施工1標段。施工1標段: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6、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7、施工工期:36個月。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2、投標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房屋建筑、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3、投標人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本單位注冊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擬任技術負責人須具備水利相關專業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擬任項目經理、擬任技術負責人(兩者不可為同一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任何職務,并出具無在建工程承諾書(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提供的不予認可);4、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應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5、投標人需出具2022年1月1日以來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的承諾書(企業自行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承諾,格式自擬);6、投標人及其擬投入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進行信用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提供網頁截圖,時間在招標公告發布之后),委托代理人(如有)須為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公開的人員(提供網頁截圖);7、根據《河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豫政辦〔2021〕2號)文件,投標人須按照規定提供“信用承諾函”,招標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中標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中標單位承諾事項的真實性,投標時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財務狀況報告;
(2)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
(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5)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證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證明材料。注:招標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中標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中標人承諾事項的真實性;8、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評標委員會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