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如東縣河口鎮鎮區水環境提升工程總承包
如東縣河口鎮鎮區水環境提升工程總承包
招標公告
一、工程名稱:如東縣河口鎮鎮區水環境提升工程總承包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如東縣河口鎮。
2.招標范圍:河口鎮馮家小院、建賓飯店、河口大橋南側公廁、景安、貨場連接線及園中路等6處污水管網建設。
3.工程規模:工程造價約389萬元。
4.質量要求:①設計質量標準:所有工程設計須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現行相關設計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確保方案通過供電部門的批準及施工圖通過圖審部門的審查(包括各專項審查)和有關部門組織的專家審查,設計單位負責施工圖送審、對接、配合并按要求進行修改完善。
②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和國家及地方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和地方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一次性通過驗收。
5.工期要求:75日歷天(其中包括完成方案優化及施工圖設計并經審查部門審查通過的時間。)
三、企業、項目負責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同時具備①、②兩項資質:①項: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②項: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施工資質(須在有效期內)和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在有效期內),同時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若投標人不同時具備上述①、②兩項資質條件的,可組成聯合體投標,構成聯合體成員總數不超過3家,并明確各自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聯合體主體單位必須為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聯合體雙方(包括聯合體主體單位及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再單獨組成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投標,且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
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1)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具備環境工程專業或給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若職稱證書未體現專業則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
(2)設計負責人:具備環境工程專業或給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若職稱證書未體現專業則以畢業證書專業為準);
注:總承包項目負責人與設計負責人可兼任。
(3)施工負責人:擬派施工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須在有效期內),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不得為本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本企業董事長或本企業總經理;
注:職稱證書須為人社部門或政府職稱評定部門頒發,專業以職稱證書為準。(若職稱證書不能反映專業的,需提供能反映上述專業得職稱評審表或學歷證明),以上人員不得兼任。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