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山店水庫灌區工程(駐馬店市)建設征地移民監理(監督評估)服務項目
河南省出山店水庫灌區工程(駐馬店市)建設征地移民監理(監督評估)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ZMD2025-038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河南省出山店水庫灌區工程(駐馬店市)建設征地移民監理(監督評估)服務項目(項目名稱)已由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豫發改審批(2024)131號文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309-410000-04-01-589907,招標人為 駐馬店市水利局 ,建設資金 為財政資金 (資金來源),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名稱:河南省出山店水庫灌區工程(駐馬店市)建設征地移民監理(監督評估)服務項目
2.2項目地點:駐馬店境內
2.3項目投資:349.29萬元
2.4項目概況及建設內容:河南省出山店水庫灌區工程(駐馬店市)建設用地范圍涉及駐馬店市確山縣、正陽縣共6個鄉(鎮、辦事處、農場)、31個行政村。現對河南省出山店水庫灌區工程(駐馬店市)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質量、資金的使用情況以及對移民安置全過程進行監理(監督評估)。
2.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共劃分為1個標段
2.6招標范圍:
2.6.1 征地移民監理(監督評估)招標范圍:對河南省出山店水庫灌區(駐馬店市)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農村部分補償費、專業項目復建費、預備費,依據國家及省級人民政府頒發的相關法規、政策、規程、規范和審批的移民安置規劃、專題設計文件、移民安置實施計劃以及簽訂的移民安置協議,按照補償補助兌付、農村移民安置、專業項目處理、移民工程等分類目標和內容,牽頭縣鄉相關部門收集整理移民安置資料、對項目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實物量復核、項目實施的綜合進度、綜合質量和資金撥付使用情況、征地移民安置政策的執行情況、征地移民安置生活水平的恢復情況等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記錄、審核、協調和報告、評估,組織或參加征地、移民安置工程驗收等相關技術服務工作;編制河南省出山店水庫灌區工程(駐馬店市)建設征地移民監理(監督評估)匯總報告,協助驗收(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的有關標準,通過招標人和相關部門的審核驗收;
2.8服務期限:自接到招標人書面通知之日起至本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完成工程竣工結算并交付完成之日止,含相應工程保修期的監督評估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它組織證明文件。
3.2資質及人員要求:
3.2.1資質要求:須具有水利部核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
3.2.2人員資格要求:擬任總監督評估師須具有水利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并具有工程類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并出具承諾擬派的總監督評估師中標后只在本項目任職,簽訂合同時擬派的總監督評估師必須與投標文件中的總監督評估師一致,并滿足辦理相關手續的要求(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來單位為其繳納的任意3個月社會保險證明)。
3.2.3 投標人及其主要執(從)業人員須在“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進行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提供網頁截圖);投標人如授權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須為“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公開的人員。
3.3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業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
3.4信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