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片區域排澇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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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片區域排澇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
發包公告
1. 發包條件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服務類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競包方式】
湖州南太湖新區康山片區域排澇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經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出資比例為100%。本次發包發包人為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代建單位為湖州經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發包代理機構為浙江金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 hzgq202507297 。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建設規模:整治河道9.88公里,建設護岸17.6公里,清淤方量29.8萬立方米;堤防等級4級,穿路頂管一處,最大管徑2.2米;新建閘站一座,改建閘站一座;電力改造項目等。項目總投資約30000萬元,其中新建項目建安費約17100萬元。本項目估算費約26.25萬元。
項目地點:湖州南太湖新區西南分區(具體位置以招標人指定為準)。
發包范圍:主要內容包括各個階段、各個專業的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河道整治、堤防、閘站、清淤等工程的施工階段全過程造價控制。
技術要求: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現行國家、地方或行業有關規定、標準、規范的要求,且滿足發包人的要求。
服務內容及期限:簽訂合同起至項目結算審核完成,考慮到本項目實際情況,可能存在分階段實施咨詢服務的情況,中選人應無條件配合,具體工期要求如下:
1)工程竣工后結算審計階段的配合服務,完成時間按審計單位的要求。
2)無信息價材料設備價格意見時間要求:初次詢價意見在接到任務后5天內提供 ;主導價格談判,并應無條件配合發包人要求;
3)過程計量審核期限:原則上過程計量要求成交人接到任務后7日歷天內出具書面意見,以滿足發包人工程款支付時間節點要求為準;
4)總體造價控制意見期限:按發包人提供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模板進行編制,每月定期上報。
3. 競包人及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3.1競包人資格要求
3.1.1已在中國境內注冊,在法律上、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且具有承擔本項目能力的企業。
3.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具有水利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含一級、不含二級);本工程拒絕項目負責人在競包截止日前有與工程建設相關不良行為記錄正在被公示;拒絕項目負責人競包截止日前一年內受到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行政機關罰款及以上的行政處罰的參與本工程競包;
3.3其他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包;
(2)其他內容詳見發包文件第二章1.4競包人資格要求條款;
(3)本項目采用電子競包,競包單位在制作電子競包文件前須在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完成相關注冊。
4. 發包文件的獲取4.1 用戶可通過發包公告中附件下載獲取發包文件進行查看咨詢。
4.2 CA鎖辦理(電話:4000878198)http://www.hzlscgfw.cn/xzzx/20220505/a59accbb-5de7-4e4e-b7b8-e6c1166375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