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WJ-J-2024-029地塊住宅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公告
WJ-J-2024-029地塊住宅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編號:E320509186200079400100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WJ-J-2024-029地塊住宅項目 已由 蘇州市吳江區數據局 以 吳數據備[2025】114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蘇州園澤歷史街區保護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有聯營,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WJ-J-2024-029地塊住宅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標段)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蘇州市吳江區震澤鎮寶塔街北側虎嘯弄西側
2.1.2建設規模:項目占地面積22638.9平方米,宗地用途為住宅,總建筑面積約38600平方米,最大單體建筑面積約1500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約12米,最大單跨約10米,最高層數3層。
2.1.3合同估算價:19160.00萬元。
2.1.4總期限要求: 484 日歷天。
其中:
設計開工日期: 2025 年 9 月 26 日
施工開工日期: 2025 年 10月 2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7 年 01月 23 日
除上述總工期外,發包人還要求以下節點工期(如有):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
2.1.5 其他: /
2.2招標范圍:本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竣工、整體交付并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工程缺陷承擔維修責任的工程總承包。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2.2.1設計范圍:包括不限于招標范圍內的方案設計(滿足規劃建設部門的要求)、方案報批、初步設計深化調整及報批、施工圖設計包含但不僅限于建筑、結構、給水排水、電氣、暖通空調、人防設計、綜合管線設計、安裝設計、消防設計、幕墻設計、裝飾裝修設計(示范區精裝及公區裝修)、景觀園林設計、室外配套工程設計(含綜合管線等)、泛光照明設計、智能化設計、綠色建筑設計、節能設計、海綿城市設計、標識標牌導視系統設計(樣板段及售樓處內裝)及兩條寬度不大于4米的公共通道(包含規劃條件內要求的北側沿街綠化)設計等有關本項目的全部建筑設計和相關專業深化設計工作、圖紙報審并通過主管部門審核、工程全過程配合服務等。項目審查、施工、驗收階段所涉及的各類專家費均包含在報價內。具體內容詳見設計任務書。
2.2.2采購范圍:包括不限于與本項目建設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設備等采購(含供貨、運輸、裝卸、保管、安裝、運行及試運行、質保期的維修管養等全部內容)。具體內容詳見設計任務書。
2.2.3施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招標范圍內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標段范圍內的場平、紅線內附屬物清除及外運、圍擋(包含整個項目外圍、地面示范展示區和大區施工區分隔部位、地庫示范區展示區和大區施工區分隔部位、圍擋飾面噴繪布及其基層)、樁基(含塔吊基礎樁、滿足樁基施工期間的發電機配置)、地下室專項及降水(含塔吊基礎支護)工程、基坑施工方案評審、示范區精裝、景觀、幕墻等所有工程(含營銷展示區所有硬裝)及兩條寬度不大于4米的公共通道(包含規劃條件內要求的北側沿街綠化)、道路景觀綠化施工及配合營銷需要的臨時設施施工及拆除、示范區臨時用電接駁、示范區臨時用水接駁、示范區臨時排污管道或化糞池、示范區擋土墻、示范區圍擋(需滿足項目營銷及設計需求)等示范區臨時工程、土方工程、因施工需求所搭建的臨時道路、建筑、結構、電氣、給排水、人防、消防、防火門、暖通、欄桿、幕墻、門窗、外墻涂料及真石漆、小區道路(含與市政道路接駁口及格柵井)、綠化景觀(含示范區景觀新建及后期可能存在的拆改及恢復等、與市政景觀接駁)、室外雨污水(含雨污水格柵井及設備、市政排水管網接駁)、智能化、亮化照明、公區裝修、海綿城市、電梯、標識標牌、交通劃線及交通設備、通道、門窗、接地及一切相關附屬工程、雨水回收、信報箱、充電樁、水泵、電梯、防水材料、配電箱(含箱芯)、管材管件、地庫地坪、游樂設施、開荒保潔和精保潔(滿足工地開放、驗收、交付等,根據項目需求不論次數,包括所有室內、室外、屋面、園區、外立面、地庫、管線等界面)等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質保期內的保修等工作?⒐ぴ囼、竣工驗收、備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全面負責;項目整體聯調、聯試,提供相關工作及設備操作流程、手冊,配合提供相關培訓服務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關審批、報批報驗、竣工驗收備案歸檔等工作;直至竣工驗收合格交付完成(含移交物業公司)、缺陷責任期及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等工程總承包全部工作。具體內容詳見設計任務書。
2.2.4服務范圍:
2.2.4.1負責設計、施工合同備案工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辦理工作。
2.2.4.2負責進行設計及施工過程中各項專業設計方案及施工方案評審。
2.2.4.3安排專門指定的人員配合發包人做好以下協助工作:開工前協助發包人辦理開工前各項報建報批和審查手續;施工過程中配合發包人完成由發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檢測、監測等各項服務工作;完工后配合發包人完成各項驗收和項目交付使用。
2.3 質量目標:
2.3.1設計質量目標:所有工程設計須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的相關設計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并確保通過施工圖審查(包括各專項審查)。
2.3.2施工質量目標:符合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標準要求,符合國家“合格”標準。
2.3.3采購質量目標:合格,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和國家及地方規范標準。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具備資質條件:
(1)設計資質要求: 【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申請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采用聯合體投標的,須由牽頭單位派遣)應當具有【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或【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或【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 申請人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