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涇縣榔橋鎮烏溪金礦土壤污染源頭綜合治理EPC項目臨建工程詢價采購公告
涇縣榔橋鎮烏溪金礦土壤污染源頭綜合治理EPC項目臨建工程詢價采購公告
一、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涇縣榔橋鎮烏溪金礦土壤污染源頭綜合治理EPC項目;
1.2采購人:合肥東新建邦環境修復有限公司;
1.3項目概況:本項目治理范圍為安徽省宣城市涇縣榔橋鎮烏溪村金礦礦區及周邊河流水系,礦區遺留廢渣堆放面積約11618.8m2,周邊河流長度約2公里,治理工程量約4416.30m3遺留廢渣、9460.10m3污染底泥和5000m3酸性廢水;
1.4資金落實情況: 資金自籌 ;
1.5項目控制價: 100.00萬元 ;
二、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內容:對涇縣榔橋鎮烏溪金礦土壤污染源頭綜合治理EPC項目臨建工作進行招標,主要包括圍擋、臨時道路、暫存區、洗車機、排水溝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2交貨期:30日歷天,具體開竣工日期以甲方要求為準;
2.3質保期:確保安全使用期一年;
2.4質量標準:驗收合格,滿足項目要求;
2.5付款方式:按照工程量清單及報價書支付上月工程施工審定產值的60%,工程完工并通過甲方驗收后支付至已完產值的80%,雙方通過結算后支付至結算金額的90%,剩余結算價款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一年)屆滿且未發生質量索賠事件的無息退還。
2.6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在工程建設和維護過程中,應當合理設置安全設施。例如設立警示欄桿、安全圍欄,保護周圍的居民不會誤入危險區域;保障工作人員的安全。
采取定期檢查、巡視等方式,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工程的安全生產;
2.施工要求:施工所需水、電等由投標單位自行負責。施工過程中出現道路、青苗、場地等外部關系問題投標人自行協調解決。各項工作優先施工順序按照招標人現場管理人員要求執行。投標人施工現場主要現場負責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電工等需持證上崗,且常駐現場。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國家及其地方質量標準,不合格或者不滿足要求,無條件返工;
3.技術要求:滿足甲方要求及相關技術標準及規范。運入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或地方質量標準要求,由投標人自行看護。項目現場進出場道路情況投標人自行踏勘察看,并根據實際情況投標人自行考慮施工設施、設備的選用,要求施工過程中不造成環境污染、道路破壞及擾民等不良事件發生;
4.無條件滿足招標單位工期要求;
5.安全文明,達到當地要求,做到工完場清;
6.分包人不能在約定時間內完成的,影響現場施工進度所造成的損失由分包人承擔;
7.招標量為暫定量,現場以實際施工量結算。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3.1具有 ①營業執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成立滿一年;
3.2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報價。
四、詢價采購報價函的獲取
1.文件獲取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17時30分前。
2.文件獲取方式:網上獲取。
有意參加本項目投標人/供應商,需在安天智采自主采購電子交易平臺(https://zzcg.xinecai.com)進行企業免費注冊(已注冊用戶請確認完善信息并提交通過),具體操作見安天智采門戶—產品與服務—服務指南—投標人操作手-自主采購項目投標(https://www.xinecai.com/serve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