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2025年度鹿城區生活有害垃圾處置服務的單一來源采購公示溫州市鹿城區環境衛生管理處
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人:溫州市鹿城區環境衛生管理處
項目名稱:2025年度鹿城區生活有害垃圾處置服務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2025年度鹿城區生活有害垃圾處置服務
數量:1
預算金額(元):812000
單位:項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2025年度鹿城區生活有害垃圾處置服務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812000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一、單一來源申請理由:為了實現生活有害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提升城市生態環境質量,溫州市鹿城區環境衛生管理處計劃選定一家專業有害垃圾處置單位,負責鹿城區內生活有害垃圾的處理工作。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生活有害垃圾的處理必須遵循污染防治的相應規定,并符合《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清廢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溫政辦[2018]136號)中提出的“危險廢物不出市、固體廢物不出縣”的原則。因此,供應商的污染處理設施必須設在溫州市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