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市雙匯食品有限公司10.61M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承載力復核報告編制工程咨詢項目光伏發電可研咨詢公開詢價公告
詢價公告1采購條件采購人承擔了鄭州市雙匯食品有限公司10.61M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承載力復核報告編制工程咨詢項目,本項目已具備詢價采購條件,資金來源已落實,現進行公開詢價采購。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2.1項目概況鄭州雙匯食品有限公司10.61MWp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鄭州雙匯食品有限公司園區內,建設總容量為10.61MWp,擬利用鄭州雙匯食品有限公司園區屋頂、車棚、空地和污水池上建設光伏電站,總面積約為13.55萬平方米。鄭州市30年平均氣溫14.7℃,平均年太陽輻射量達4791.2MJ/㎡;年日照時數平均為1564.3小時。多年極端最高氣溫41.9℃,多年極端最低氣溫-17.9℃。場址中心地理坐標北緯34.720520°,東經113.818982°,海拔高度約90.5m。項目臨近航海路與京港澳高速路,交通條件便利。
本項目由鄭州市晟華光伏發電有限公司投資建設,我公司受其委托開展鄭州雙匯食品有限公司10.61MWp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承載力復核報告編制工作。根據雙方簽訂的合同,本項目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現場收資、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承載力復核報告編制、編制項目核準或備案所需的項目申請報告等。
2.2采購范圍鄭州市雙匯食品有限公司10.61MWp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承載力復核報告編制工程咨詢工作。
3服務期限本項目工期自中標人與采購人正式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歷天內完成所有工作。
4資格要求4.1本次詢價要求報價人須具備的資質和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的相應能力。
本次采購要求報價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組建、注冊、具有有效營業執照的法人或組織;
(2) 報價人需具有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4.2本次詢價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4.3報價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4.4本次詢價采用資格后審的方法對報價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5報價人近三年未被列入電建集團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