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國鐵塔寧夏分公司濕地保護綜合監控服務項目(詢比)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寧夏分公司濕地保護綜合監控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寧夏分公司濕地保護綜合監控服務項目08-11-04D-2025-D-F-D16892。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預算:本項目不含稅總預算為183.60萬元人民幣(其中一次性調測服務不含稅為82.62萬元,運維服務不含稅為100.98萬元)。
1.6 采購項目概況:3處無人機巡檢監測服務及2處高空瞭望綜合監控應用服務,需具備火情識別、洪澇識別、國土資源保護、濕地面積測繪等AI識別能力,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1.7標段劃分:
■不劃分,
□劃分。
1.8成交單位數量及成交份額:
■一家,成交份額:
第一名:100%,
□/家,成交份額。
1.9本項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參選限價,一次性調測服務部分不含稅最高限價為82.62萬元,運維服務部分不含稅最高限價為100.98萬元,各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參選限價的,按否決參選處理。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
2.1采購范圍:3處無人機巡檢監測服務及2處高空瞭望綜合監控應用服務,需具備火情識別、洪澇識別、國土資源保護、濕地面積測繪等AI識別能力,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3交付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完成項目的開通調測工作。(具體以供應商承諾為準,且供應商承諾日期不得超過30日)。
2.4運維期限:自項目驗收通過之日起1年。
2.5服務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2.6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滿足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標準及本項目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2.
3.
3.
3.1 依法設立: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須提供最新版本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書。
3.2發票要求:供應商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3.3業績要求:供應商須提供至少1份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或訂單簽訂日期為準)至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承接的同類項目業績。
注1:須提供合同關鍵頁(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購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字蓋章頁(甲乙雙方蓋章)等;
注2:如為框架協議,還須提供訂單或結算單或發票掃描件,單獨提供訂單或結算單或發票的視為無效業績,一份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訂單或結算單,僅算一份業績;
注3:如為單項合同,須至少提供一張對應的發票。
3.4控股管理關系:
(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2)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應答。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