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稷山經濟技術開發區西社園區中水回用工程(一標段)項目經理部(高壓材料)采購招標公告
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稷山經濟技術開發區西社園區中水回用工程(一標段)項目經理部(高壓材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12GSZ-2025-WZZB-027
1. 招標條件
1.1 招標項目稷山中水回用工程項目,招標人為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稷山經濟技術開發區西社園區中水回用工程(一標段)項目經理部,該項目業主為稷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資金和縣財政籌措,出資比例100%,建設資金已落實。現對已具備招標條件的自購物資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項目概況:
2.1.1 稷山中水回用工程項目:
建設內容:建設調節池 1 座,預處理間 1 間,RO膜濃縮處理間 1 間,分鹽及 MVR 蒸發處理間 1 間,回用水泵房 1 間,清水池 1 座,污泥儲池 1 座,變配電間 2 間,配套工藝設備、土建、電氣、自控、通風空調、消防系統、廠區管線、道路、綠化、照明等;廠外污水干線 4.448km,金達泰污水干線 2.696km,中水干線 4.792km。
2.2 招標內容
詳見招標公告附件:《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3 招標方式
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 招標依據
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4. 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4.2.1 高壓材料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和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或代理商;
(2)許可和認證要求: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產品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3)生產能力要求:生產設備能滿足工程需要;運輸設備能滿足及時供貨的要求,且設備先進、完好;
(4)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為一般納稅人且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含)人民幣。(能墊資300萬元-500萬元),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5)質量保證能力要求:需建立并有效運行符合行業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產品合格率≥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