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疏整促重點區(qū)域任務-東四“國風靜巷”綜合治理提升項目(二期)-禮士胡同改造提升競爭...
項目概況
2025年疏整促重點區(qū)域任務-東四“國風靜巷”綜合治理提升項目(二期)-禮士胡同改造提升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07-18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0125210200016971-XM001
項目名稱:2025年疏整促重點區(qū)域任務-東四“國風靜巷”綜合治理提升項目(二期)-禮士胡同改造提升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36.538291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中小企業(yè)政策
本項目專門面向小微企業(yè)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yè)制造、服務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yè)承接或承建。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不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信用信息查詢記錄(供應商的信用記錄應符合財庫[2016]125 號文規(guī)定。近三年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不得參加本次項目的磋商,供應商無需提供,由采購代理機構到國家規(guī)定網站查詢打。;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供應商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若提供的資質證書為電子證書,則使用期及有效期應都應在有效期內;且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的外省市建筑企業(yè)來京施工備案證明文件(僅外省市來京施工的建筑企業(yè)需要);
(4)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本),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
三、獲取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