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公園路延長線排洪渠修復工程項目更正公告一
各投標人:
公園路延長線排洪渠修復工程項目的更正內容如下:
1.原招標文件中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7月10日09 時00分”,先更正為“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待定,具體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2.招標文件第三章“評分辦法(綜合評分法)”2.2.2
(4)“企業信譽實力分評分標準”現更正為:“企業信譽實力得分的確定(
備注:
1、對特許獲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如母公司承諾在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的,準予其自獲得第一個特許施工總承包資質之日(以特許公告日期為準)起 3 年內使用母公司誠信綜合評價分;2、軌道交通、隧道、綜合管廊、大型橋梁項目招標時,注冊地在廣西的建筑業企業與區外建筑業企業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參與投標的,聯合體誠信綜合評價分按最高的企業計取,其余項目聯合體的誠信綜合評價分按聯合體牽頭人的企業誠信綜合評價分認定;3、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在全區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標活動中應用施工企業、監理企業信用評價結果的通知》桂建函〔2024〕657 號的文件規定,招標人不應用信用評價結果,各投標人“誠信綜合評價分”分值均以滿分分值計。 )
企業信譽實力加權得分=根據實時公布的自治區級誠信綜合評價分(百分制)×40%(招標控制價 1 億元以上取 50%-100%,1 億元以下取 40%-100%)×企業信譽實力分分值權重(20%)+根據實時公布的設區市級誠信綜合評價分(百分制)×60%(招標控制價 1億元以上取 50%-0%,1 億元以下取 60%-0%)×企業信譽實力分分值權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