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25-06-19(補充通知)東莞市濱海灣海島水質凈化廠工程EPC+O補充通知公告東莞市水務集團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各潛在投標人:
對2025年6月6日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東省.東莞市)發出的“東莞市濱海灣海島水質凈化廠工程EPC+O”招標公告附件“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作如下修改:
一、合同專用條件:13.3.3.1 變更估價原則
(4)調整預算包干費的方法
修改為:除單獨增加(或減少)單位工程、工藝規模外,合同執行過程中不作調整。其中設備包部分,對應設備包中的預算包干費調整金額=對應設備包變更的分部分項工程費*(招標控制價中對應設備包的預算包干費/招標控制價中對應設備包的分部分項工程費)。
二、合同專用條件:第21條 合同條款一覽表及其他補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