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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縣酉溪河低坑瀑布出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項目名稱)設備采購/標段
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岳池縣酉溪河低坑瀑布出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項目名稱)已由岳池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岳發改項目〔2023〕139 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岳池縣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站,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縣級財政資金及其他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岳池縣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施設備(設備名稱)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岳池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岳發改項目〔2023〕139 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鑫標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1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1.2建設規模:綜合治理河長6.0km,新建護岸2.505km。本工程的金屬結構主要改造攔水堰的閘門、啟閉機、傳動裝置、鎖定裝置等設備。底軸旋轉式鋼閘門金屬結構包括:底軸旋轉式鋼閘門及啟閉設備、傳動裝置、鎖定裝置。底軸旋轉鋼閘門泄水總凈寬為48m,共設置1孔,單孔凈寬48m,高3.5m,閘門門頂允許溢流,為保證洪水來臨時,能迅速開啟閘門泄洪,采用液壓啟閉機進行現地及遠方操作。
2.1.3建設工期:8個月(包括生產、安裝、調試)。
2.1.4交貨期:接到招標人通知后30日內完成供貨。
2.1.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說明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建設工期、標段劃分和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交貨地點、交貨期等)。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1)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對制造商資質有要求的,應分別列出并注明),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2投標人業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