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大寶山礦業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李屋攔泥庫外排水處理廠一期污泥運輸服務(第二次)項目談判公告
廣東省大寶山礦業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李屋攔泥庫外排水處理廠一期污泥運輸服務(第二次)談判公告本項目廣東省大寶山礦業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李屋攔泥庫外排水處理廠一期污泥運輸服務(第二次)已由廣東省大寶山礦業有限公司批準。項目已具備談判條件,現廣東省大寶山礦業有限公司委托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如參加談判,請注意如下事項:
一、 項目基本情況
1.1 項目名稱:廣東省大寶山礦業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李屋攔泥庫外排水處理廠一期污泥運輸服務(第二次)
1.2 采購編號:04-06-04A-2025-D-E08207C03
1.3 項目預算價:150萬元(含稅)
1.4 采購規模:采購人擬引入1家供應商負責廣東省大寶山礦業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李屋攔泥庫外排水處理廠一期污泥運輸服務,具體要求詳見《采購需求》。
1.5 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1.6 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選定一名成交人。
二、 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供應商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資料(提供證件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
4)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
2.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記錄名單之一:①失信被執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
2.3需具有有效期內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若供應商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運輸服務,則需提供與被委托方的相關合作協議及資質證明文件,以便確保該被委托方運輸資質。(提供證書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