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龍泉市火車站站前廣場地下室消防、監控、供電設備、弱電系統、給排水系統管理維護服務項目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龍泉市火車站站前廣場地下室消防、監控、供電設備、弱電系統、給排水系統管理維護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府采購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獲取(下載)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15:00(北京時間)前提交(上傳)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HCCG2025-017
項目名稱:龍泉市火車站站前廣場地下室消防、監控、供電設備、弱電系統、給排水系統管理維護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501000
最高限價(元):501000
采購需求:
龍泉市火車站站前廣場地下室消防、監控、供電設備、弱電系統、給排水系統管理維護服務項目,詳見第二章采購需求。
數量:1
單位:年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龍泉市火車站站前廣場地下室消防、監控、供電設備、弱電系統、給排水系統管理維護服務項目。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按第二章采購需求執行。
本項目(是)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及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需上傳《中小企業聲明函》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獄企業證明》。
2.2供應商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提供聯合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聯合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與其他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無需提供聯合協議;
2.3供應商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協議和中小企業聲明函,分包意向協議中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 ,小微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制造、承建或承接,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向中小企業分包,無需提供分包意向協議;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