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5年度市級防汛物資更新購置項目采購公告
泉州市招標咨詢中心有限公司受泉州市防汛抗旱搶險救援中心的委托,以競爭性談判的方式對以下項目進行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采購編號:QZZB【2025】171號
二、項目名稱:2025年度市級防汛物資更新購置項目
三、技術規格及要求:具體詳見本談判文件第三部分
四、談判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談判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條件;
2、談判供應商應在談判公告發布后分別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并打印相應的信用記錄,談判供應商提供的查詢結果應為其通過上述網站獲取的信用信息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截圖);
3、本項目可采用“資格承諾制”,根據《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推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制指導意見的通知》(閩財購(2024)6號)規定,供應商提供《供應商資格承諾函》,在響應文件中可不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采用資格承諾制的供應商,須根據響應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資格承諾函,否則,視為未按照采購文件規定提交供應商的資格及資信文件按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
4、本項目預算金額為人民幣肆拾貳萬元整(¥420,000.00),超過預算金額的響應將視為無效響應;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6、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證明材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本合同包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不接受非中小企業參與磋商。供應商須按本磋商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中小企業。②依據相關規定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③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為監獄企業的,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④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⑤本合同包為服務類采購項目,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工業。
五、談判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