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霸州市區域集中供熱(鍋爐清潔能源替代)項目二期工程總承包一標段公告
霸州市區域集中供熱(鍋爐清潔能源替代)項目二期工程總承包一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霸州市區域集中供熱(鍋爐清潔能源替代)項目 已由 霸州市行政審批局 以 霸行審招標核準[2025]1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霸州市城發供熱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霸州市城發供熱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 17401.20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價11140.26 萬元。 建設規模:0 級網:自 2#井場、3#井場、4#井場的熱力管線至博雅換熱站,3#井場分支, 沿霸州連接線北側,距路邊 10m,向東敷設,管徑 DN400,單管長度約 2831m; 4#井場分支,沿規劃黃山路西側,距路邊 7m,向南敷設,管徑 DN250,單管長度約 982m;3#、4#井場分支匯合后的支干管繼續向西敷設,管徑 DN400,單管長度約 886m;2#井場分支,沿 S273 東側溝渠向南敷設,管徑 DN350,單管長度約 3000m;后沿霸州連接線北側向西敷設 1747 米,與 3#、4#井場分支匯合后,主管管徑 DN450,沿京九鐵路東側向南敷設,單管長度約 1365m,再向東敷設 868 米,再向南 840 米,再沿聚英道北側向東敷設至博雅能源站,單管長度約1031m;0 級網單管總長度約 13550m。 市政一級網:自博雅能源站至華旭熱力站,先沿聚英道南側向西敷設,再沿益津路東側向南敷設,最后沿益眾路道路下方向西敷設至華旭熱力站,管徑 DN500,單管長度約 2147m。 2#井場、3#井場、4#井場換熱站及博雅能源站內 0 級網側設加壓水泵各 2 臺。
2.2招標范圍:本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試運行直至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關部門結(決)算、質量保證期內的缺陷修復等工作。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11344.26萬元。計劃工期: 總工期182日歷天,其中:設計周期30日歷天,施工工期152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日期為2025年7月14日至2026年01月12日。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現行相關國家規范規定及相關技術標準要求。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有關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有效營業執照。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市政行業(熱力工程)專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設計資質;市政公用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 施工資質以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聯合體投標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由施工工作單位提供) ,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并具有熱力工程設計、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業績。(√不接受“資質預警”或“資質異常”企業投標) √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 成員均應提供); √自2020年6月1日以來完成過熱力工程的設計或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業績; □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 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 均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