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西江、東江原水管線巡檢無人機購置項目公告
西江、東江原水管線巡檢無人機購置項目采購公告
廣州市自來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西江、東江原水管線巡檢無人機購置項目
二、項目類別
貨物
三、采購方式
詢比
四、采購內容
本項目主要在西江原水管線、東部原水管線范圍購置安裝機場式無人機并統一接入到公司無人機管理平臺進行集中調度管理,具體內容如下:1.在鴉崗泵站、下陳泵站以及西江原水管線沿途布設10臺無人機和配套基站;2.在新塘水廠、西洲水廠、劉屋洲取水泵站以及兩廠原水管線沿途布設5臺無人機和配套基站;3.在公司機房部署服務器1臺;4.安裝調試,3年運維服務、配件更換、保險等。
五、采購控制價
總價包干3768373.50元(詳見最高限價公布函)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1.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①供應商須是擬響應提供貨物(充電式智能機場、換電式智能機場)的制造商或是擬響應提供貨物(充電式智能機場、換電式智能機場)的最終制造廠家(最終制造廠家理解為擬響應提供的貨物必須在供應商的生產制造車間裝配、檢驗出廠)(需提供制造商聲明函),或是擬響應提供貨物(充電式智能機場、換電式智能機場)的貿易代理商或經銷商。如果是貿易代理商或經銷商,應具有擬響應提供貨物(充電式智能機場、換電式智能機場)的授權證書。②如果擬響應提供貨物(充電式智能機場、換電式智能機場)的制造商(或其最終制造廠家)與其代理商或經銷商同時響應,采購人只接受制造商的響應。
2.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