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爛柯山水系及排澇工程總承包(EPC)第1次澄清公告
爛柯山水系及排澇工程總承包(EPC)第一次澄清公告
致各潛在投標人:
1.本項目本次概算審核招標控制價4878.2964萬元,其中建安費4816.0426萬元(水利部分2555.9598萬元,市政部分2260.0828萬元),施工圖設計費62.2538萬元(水利部分29.7202萬元,市政部分32.5336萬元);概算審定建安工程費用作為工程設計限額,投標最高費率為92%(含),建安費最高限價4430.7591萬元(水利部分2351.4830萬元,市政部分2079.2761萬元);施工圖設計費最高限價 49.8029萬元(水利部分23.7761萬元,市政部分26.0268萬元,不可競爭費用),施工圖設計費總價包干,結算時不做調整。
2.原招標公告中3.1.1“
(3)具有市政行業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更改為:“具有市政行業工程設計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級及以上資質”。
3.原招標公告3.4“擬派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更改為:“擬派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各一人”。
4.原招標公告3.4“注:施工負責人可由同專業項目負責人兼任,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負責人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負責人可為同一人”更改為:“注:施工負責人可由同專業項目負責人兼任”。
5.原招標公告3.6“施工負責人具有的資格要求: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更改為:“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一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