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學院2025年江寧校區垃圾中轉站壓縮箱體設備維保(全包)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南京江城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受金陵科技學院(采購單位名稱,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就金陵科技學院非政府采購項目(學校內控采購),(項目名稱)金陵科技學院2025年江寧校區垃圾中轉站壓縮箱體設備維保(全包)服務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茲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和磋商。
一、項目基本情況 1.1 項目編號:NJJC-2025ZB0605
1.2 項目名稱:金陵科技學院2025年江寧校區垃圾中轉站壓縮箱體設備維保(全包)服務
1.3 項目內容:對金陵科技學院江寧校區現有移動垃圾壓縮箱共1套(海沃PD745/15移動垃圾箱)進行全包維保服務,包含日常定期維保及大修及主要零配件的更換等內容,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第四章項目需求。
1.4預算金額:45萬元
1.5最高限價(如有):15萬元/年,不得超出最高限價的報價,將作無效投標處理。
1.6 服務期限:叁年(2025年9月11日-2028年9月10日),合同一年一簽,采購人對維保單位進行考核,若服務期內供應商被考核不合格,采購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當年合同期滿后,采購人有權根據供應商的履約情況決定是否與成交供應商簽訂后續服務合同或另行采購,續簽合同期限不超過兩年。
1.7 本項目是否屬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是。
1.8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參與采購活動:否。
1.9是否接受進口產品:不接受。
1.10 采購類型:非政府采購(學校內控采購)
1.11 項目經費:后勤保障費
1.12 所屬行業: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及《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等文件規定,本項目所屬行業為 “制造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2.1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磋商活動前六個月內(至少一個月)或上一年度的會計報表,成立不滿一個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相關加蓋公章的承諾函);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磋商活動前六個月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參加磋商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磋商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2.2 參照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按照以下第
(1)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僅接受中小微企業供應商投標,非中小微企業供應商投標為無效投標。(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加蓋公章,否則視為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