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原水管道監理服務招標文件預公示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文件要求,現對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原水管道監理服務招標文件預公示并接受廣泛監督,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對招標文件預公示的反饋意見請于本公告發出后5日內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項目名稱: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原水管道監理服務。
招標范圍及主要內容: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第三水廠及配套管網工程(一期)原水管道工程監理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對監理范圍內項目進行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風險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并根據國家頒布的有關示范文本編制具體的工程建設監理規劃、細則等。
投標人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含)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2、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在本單位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提供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及全國建筑市場監督公共服務平臺“四庫一平臺”查詢結果信息)。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為投標人正式員工,提供在投標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或者網絡查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2月以來任意一個月養老保險,在投標人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繳納的視同在本單位繳納。如因相關政策原因未及時繳納的,需同時提供已繳納的最近一個月社保證明及政府部門發布的相關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個月的可不提供養老保險證明)。
3、信譽要求:
(1)投標人須具備良好的社會信譽,未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情況,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情況;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沒有行賄犯罪行為(提供書面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