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宜涪高鐵(宜昌段)”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監理單位采購招標公告
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宜涪高鐵(宜昌段)"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監理單位采購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25-05-24 03:21|發布單位:宜昌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項目開標時間:2025-06-16|項目監管地:宜昌市本級|閱讀次數:
【項目概況】
宜涪高鐵(宜昌段)"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監理單位采購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tpbidder)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 YCA990034-202501-0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00-2025-00721
3、項目名稱:宜涪高鐵(宜昌段)"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監理單位采購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預算金額:700(萬元)
6、最高限價:700(萬元)
7、采購需求:
宜涪高鐵(宜昌段)“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含建設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設計、施工準備階段、建設施工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及質量保修階段的全過程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等內容。
8、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監理服務合同之日起,至監理范圍內所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并缺陷責任期滿止。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等政策。本項目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投標人必須為中小微企業,須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否則作廢標處理。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