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十五五”凈水廠更新改造項目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采購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 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十五五”凈水廠更新改造項目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項目編號:YG1202500175)。
二、 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 采購方式:公開詢比。
四、 采購內容:本項目確認1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十五五”凈水廠更新改造項目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五、 項目最高限價:¥989,200.00元,限價含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六、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
(三)供應商應當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
(四)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給排水類或生態環境類中級或以上級別職稱資格條件。須提供職稱證書復印件(正/副教授職稱可提供職稱證明,不限制專業)或資格證書復印件,并提供在本單位近三個月社保記錄(以加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繳費歷史明細表》或《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證明》為準,加蓋單位公章;
(五)供應商應當完成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https://new.tzxm.gov.cn/?p=)備案,提供查詢信息截圖并加蓋公章;
(六)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格式見《非聯合體響應承諾函》。
七、 公告開始時間:2025年4月7日。
八、 公告結束時間:2025年4月12日。
九、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4月14日08時:30分。
十、 其他
(一)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
(二)服務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