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浦縣城區污水收集與水環境整治項目工程總承包及運營一體化-纏繞管材料采購(第二批次)招標公告
1 招標公告內容
漳浦縣城區污水收集與水環境整治項目工程總承包及運營一體化-纏繞管材料采購(第二批次) 比選公告
一、比選條件
本項目漳浦縣城區污水收集與水環境整治項目工程總承包及運營一體化-纏繞管材料采購(第二批次),比選人為福建展恒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委托比選代理單位為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根據有關部門要求,為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現對該項目纏繞管材料采購(第二批次)進行公開比選。
二、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1、比選人:福建展恒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漳浦縣城區污水收集與水環境整治項目工程總承包及運營一體化-纏繞管材料采購(第二批次)。
3、項目地點: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城區。
4、項目規模:本項目材料造價約為885.14萬元。
5、比選范圍和內容:漳浦縣城區污水收集與水環境整治項目工程總承包范圍內市政管網、背街小巷、補水工程、生態修復、污水處理廠的纏繞管及管件等材料采購,具體范圍以比選人下達的采購單為準。
6、交貨期:供貨期暫定為12個月,供貨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直至根據比選人要求供貨完成。雙方在簽訂采購合同后,根據比選人訂單通知,中選人在接到通知書后5日內將貨物運達比選人指定地點,具體數量以比選人要求的為準。
7、交貨地點:福建省漳州市漳浦縣城區【注:根據現場需求,可能采用零散分批供貨方式(供貨次數可能為每日多次,每次供貨數量為幾個到幾十個不等),若比選人通知將1個產品送至交貨地點,中選人也須按要求供貨】。
8、質量要求:詳見比選清單中管材技術參數要求。
9、采購方式:公開比選方式,綜合評估法。
10、比選人控制價:控制總價8851425.65元,各品目號單價的最高限價詳見比選清單。
三、參選人資格要求
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1)參選人應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比選產品生產、經營范圍的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制造商、經銷商、代理商或是在中國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資制造商、經銷商、代理商(若為經銷商或代理商參選,應提供該品牌生產廠家的授權書或相關授權證明資料等);
(2)參選人在近三年內(自比選文件發布之日往前三年以來)無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3)參選人(不包括其分支機構)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參選人參選時需附查詢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網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結果截圖);
(4)參選人(不包括其分支機構)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列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參選人參選時需附查詢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www.gsxt.gov.cn)結果截圖);
(5)近三年來(自比選文件發布之日往前三年以來),參選人或其負責人未因經營活動違法違規被縣(區)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處以較大數額罰款行政處罰的(“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參選人或其負責人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未被有關部門禁止或限制承接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相關業務的;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參選人須通過“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查詢,并提供信用信息報告】;
(6)近三年來(自比選文件發布之日往前三年以來)參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未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7)本次比選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2、本比選項目比選人對參選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