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關于上溪頭村共富倉儲基地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上溪頭村共富倉儲基地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浙云輝【2025】3號
一、招標條件
縉云縣壺鎮鎮上溪頭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建設項目上溪頭村共富倉儲基地項目EPC總承包已經縉云縣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項目代碼為:2412-331122-04-01-735572,建設資金為財政性資金和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50.5%和49.5%。項目具備招標條件,現采用公開招標,擇優選擇EPC工程總承包人。麗水云輝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業主委托具體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事宜。
二、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總投資:概算總投資為1615萬元。
2、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縉云縣壺鎮鎮上溪頭村,總用地面積11畝,總建筑面積3488平方米。主要內容包括大型冷庫建設、農田水渠修復。其中冷庫占地面積11余畝,冷庫庫內容積約為18400平方米,暫存產品重量約為15000噸;農田水渠修復長度800米,寬度1.2米,建成后可灌溉80畝農田。
三、招標范圍
依據本項目的初步設計內容,完成本項目所有相關的設計-采購-施工的全部內容,包含:初步設計優化、施工圖設計和專項設計等所有設計;前期報批備案服務及竣工驗收、備案及所有建設資料整理歸檔并報送城建檔案館存檔等所有服務;工程施工、驗收、移交、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服務等;工程相關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安裝及調試等;實現對本項目工程質量、進度、費用有效控制,對項目施工安全、合同、信息有效管理等。具體內容如下:
1.工程設計范圍:包括工程建設內容的初步設計優化、施工圖設計、專項施工圖設計等涉及本項目的所有設計。本項目所涉及的設計成果資料均需取得招標人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若投標人(或聯合體)相關設計成果資料未經招標人同意而擅自實施的,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投標人(或聯合體)全額賠償。
2.設備采購:本項目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設備等的采購、保管、安裝、調試及質保期服務等。本項目所涉及的所有主要材料設備均需取得招標人審核確認后進行采購,若投標人(或聯合體)未經招標人同意而擅自實施采購設備的,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投標人(或聯合體)全額賠償。
3.工程施工:包括與本項目有關的設計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包括建筑工程、水電及消防等安裝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及臨時工程、項目驗收、備案和工程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服務等。
4.監測及檢測范圍:
(1)招標人負責委托辦理內容:樁基檢測、節能檢測、空氣檢測、消防檢測、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證等費用由招標人支付,總承包單位提供相關協助配合服務。
(2)投標人負責委托范圍:至少包含基坑監測、沉降監測、CCTV檢測、備案、設計變更施工圖審查、專項設計施工圖審查、工程檔案管理等所有內容的全程辦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報批辦理,費用由總承包單位自行考慮,不另單獨計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