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處理廠2025年監控設備定點維修項目(第二次)項目公告
第一章 比選公告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處理廠2025年監控設備定點維修項目(第二次)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處理廠2025年監控設備定點維修項目(第二次)(項目名稱),比選人為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比選范圍:對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屬污水處理廠監控設備進行維修、維護(詳見第五章服務內容)。
2.2地點: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屬幾江、德感、油溪、中渡污水處理廠。
2.3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對投標人適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條件的投標人才有資格投標,否則為廢標。3.2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提供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已辦理三證合一的投標人僅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3.3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并能夠承擔監控設備維修等相關服務(提供承諾書,加蓋投標人公章)。
3.4 服務承諾:為保證水務集團相關生產工作要求,投標人需承諾必須確保能在1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維修(提供承諾書,加蓋投標人公章)。
3.5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提供一個2022年1月1日至今簽訂的5萬元以上的類似監控設備維修合同(提供合同復印件和金額證明的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3.6 投標人須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消防、職業病、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規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現場處置應急預案,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與環保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諾書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格式自擬。)
3.7非法人參加投標的,需委托本企業員工作為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除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外,另須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4年11月-2025年1月在本單位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提供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個人),必須包含身份證號(或社保號)和參保基本情況、參保繳費明細(養老保險),并帶有社保部門公章(或有效的電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