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務集團制水公司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浙江省成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杭州城發物流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對水務集團制水公司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進行公開招標,項目資金已落實。歡迎對本項目有興趣并具備合格投標人資格的國內法人參加投標。
1、項目名稱:水務集團制水公司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
2、招標編號:CF-1FZB2501004E
3、招標內容:
水務集團制水公司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本次招標包含九溪水廠、閑林水廠、南星水廠、祥符水廠、清泰水廠、引水清水入城的污泥處置服務和濱江水廠的污泥處置服務,1年的處置量約40000噸,投標人應為招標范圍內水廠的污泥提供處置服務,確保水廠的安全正常運行。服務期:1年。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四章“技術規格書”。
4、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其他組織登記證明文件,下同)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3)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投標人須提供上述網站信用信息查詢記錄的網頁截圖,評審以開標當天代理在上述網站信用信息查詢結果為準);
(4)投標人須具有政府部門出具的污泥消納或接收能力的有效證明材料:投標人應登記在浙江省固體廢物監管信息系統,(提供在浙江省固體廢物監管信息系統公布的名單網頁截圖(加蓋公章))。
(5)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上述證明資料須齊全、有效,復印件應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所蓋印章均物理印章,加蓋電子印章的將被視為無效,下同),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如未按此要求提供,則被視為不能滿足要求,將導致投標無效。
5、投標人登記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