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豐縣長塍港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公告
宜豐縣長塍港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招標公告贛水建360924招字[2025]第0001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豐縣長塍港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宜春市宜豐生態環境局,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宜豐縣石花尖墾殖場、黃崗鎮、車上林場、芳溪鎮。
2.2 招標規模:總投資約 1456.28 萬元。
2.3 計劃工期:工期150日歷天,2025年4月1日-2025年8月28日。
2.4招標范圍及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的全部內容。
2.5 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6質量要求:達到現行工程驗收規程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不含臨時)和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7)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應當為本單位正式職工,投標文件中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開標前連續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材料,且繳納單位與投標單位一致(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的變更時間為準)。擬派上述人員中為退休人員的,提供退休證。退休不足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的,還應提供相應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證明材料;
(8) 投標人應當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加蓋單位公章作為資格文件在投標文件中體現,信用報告生成日期為開標截止時間前 7 日內有效;未提供上述規定的查詢結果或經查詢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不得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