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市崇仁鎮永富村非糧化1號地塊(黃家西面、下相北面、直排渠兩側)土地出租競租公告
為發展農業生產,增強集體經濟,提高經濟效益,對嵊州市崇仁鎮永富村土地實行規模經營,并以競租方式確定承包者,本招標項目嵊州市崇仁鎮永富村非糧化1號地塊(黃家西面、下相北面、直排渠兩側)土地出租競租,已由嵊州市崇仁鎮人民政府批準,出租方為嵊州市崇仁鎮永富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受嵊州市崇仁鎮永富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擬于2025年3月5日9時30分在嵊州市崇仁鎮人民政府老大樓4樓大會議室公開競租以下標的物。現公告如下:
一、出租標的物情況及起始價:
(1)采用一次性“書面競價”的辦法。本次競租年限約為4年(到2028年12月31日止,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競租起始價為人民幣550元/畝(首年),步幅以“10元”為競價單位,共計約58.424畝(黃家42.484畝,下相15.94畝),最終以驗收面積為準。競租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實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報價最高者為租受人,報價低于起始價及低于10元步幅則報價作無效報價處理。
租受人有義務對全部農田進行合理經營,不得在承包田中挖塘、養魚、取土、建造固定或臨時建筑物,不棄耕撂荒。該土地全部為插花田,放水、生產道路條件較差,出租方只負責協調工作,不做任何經濟補償。由于田內存在花木堆積,出租方第一年補助租受人150元/畝,第二年開始不予補助。土地只能種糧食作物,農作物類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規定,若不符合國家政策要求種植,后果由租受人自行承擔。承包期間水、電均由租受人自行負責。
(2)以上標的物畝數、質量等均以現場勘樣實物為準,出租方不作相關保證。本項標的物競租在公告期滿后,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人的,由招標辦按照公告載明的交易方式組織交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人的,按照公告規定,可以由雙方協議成交并簽約,或按競租人報價直接簽約(但不低于起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