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港鐵山港東港區欖根作業區1-2號及南1-3號泊位工程環保倉庫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北海港鐵山港東港區欖根作業區1-2號及南1-3號泊位工程環保倉庫工程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桂發改交通〔2016〕548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以桂交行審〔2023〕9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廣西鐵山東岸碼頭有限公司,招標人為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北海港鐵山港東港區欖根作業區
2.2 招標項目規模:項目建設2座鋼結構戊類金屬倉庫和1座鋼結構丙類存煤廠房,總建筑面積138735.59平方米。其中1號倉庫跨度113.0米,建筑高度46.03米,建筑結構形式為網殼結構,建筑面積82039.06平方米;2號倉庫跨度80.8米,建筑高度35.995米,建筑結構形式為網殼結構,建筑面積27495.04平方米;3號存煤廠房跨度80.8米,建筑高度35.995米,建筑結構形式為網殼結構,建筑面積29201.49平方米。
2.3 計劃施工工期:2023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3 月 27 日, 共 150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北海港鐵山港東港區欖根作業區1-2號及南1-3號泊位工程環保倉庫工程施工圖設計涵蓋范圍內所有施工工程的施工監理,包括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工程、消防工程、通風工程、室外道路硬化及其附屬配套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監理,具體內容詳見施工設計圖紙。
2.5 監理標段劃分及其監理服務期:監理標段劃分:本次招標設置1個監理標段;監理服務期:監理服務期計劃29個月,其中施工階段(含施工準備、施工、交(竣) 工驗收階段)5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具體開工時間以開工令簽發為準。
3.投標人要求
3.1 監理標段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運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監理標段業績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至少完成過1項投資額在10000萬元(含)以上的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監理的業績。時間以交工驗收證書或竣工驗收證書(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鑒定報告上落款日期為準。
3.2 總監理工程師要求:具有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或水運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證書,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至少擔任過1項投資額在10000萬元(含)以上的水運工程施工監理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監理的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崗位登記工作單位為其投標單位。
3.3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1個監理標段投標。
3.5 同一投標人參與同一項目多個標段投標時, 最多能中:1個監理標段。
3.6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