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濱海縣界牌鎮2024年度官莊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自建)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濱海縣界牌鎮2024年度官莊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自建)已由濱委農發(2024)1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100%,招標人為濱海縣界牌鎮人民政府、濱海新農供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建世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濱海縣界牌鎮2024年度官莊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自建)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濱海縣界牌鎮境內。
2.2建設規模:濱海縣界牌鎮2024年度官莊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自建),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區內的灌溉站改造、溝渠疏浚、補砌渠道、渠系建筑物、土地平整、田間道路、項目區標志牌等,具體詳見圖紙和工程量清單。合同估算價約:563.18萬元。
2.3本項目招標范圍:本項目涉及界牌村、官莊村、鎮南村、周莊村、雙巨村、新巨村,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區內的灌溉站改造、溝渠疏浚、補砌渠道、渠系建筑物、土地平整、田間道路、項目區標志牌等,具體詳見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 12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月(具體日期以開工令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3.1.1資質證書:投標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1.2業績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來(時間以竣(完)工驗收證明或驗收鑒定書時間為準)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過單項合同額達280萬元及以上的類似項目施工業績(類型工程是指:農田建設項目或土地整治項目或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或千億斤糧食項目或耕地質量提升工程或灌區改造工程)。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見投標人須知3.5。
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標不一致的,以最小的為準。如招標文件要求項目負責人業績,而所提供業績工程不止一名項目負責人的,本工程只認可排列第一位的項目負責人業績。
注:本招標文件要求的項目負責人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不予認可。
3.1.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濱海縣縣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3.1.4.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3.1.4.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3.1.4.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3.2項目負責人要求: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項目負責人資格類別和等級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其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目前無主體工程在建(須符合蘇水基〔2016〕17號文規定)。同時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2.2其他要求:
3.2.2.1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2.1.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2.2.1.2投標人擬任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
②項目負責人雖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經該在建工程發包人書面同意,且再無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注: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標結果公告發布為準)且未經竣(完)工驗收的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認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標人須按第8章中《項目負責人投標承諾函》格式要求,提供《項目負責人投標承諾函》。符合條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須提供原發包人書面證明,載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標人參加其他項目投標。
3.2.2.2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項目負責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和投標項目負責人從2024年11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2.2.3本工程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負責人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資料員、材料員)施工時按要求配備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