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化工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高效膜濃縮及蒸發結晶裝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100044,招標人為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建設在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工廠預留地上,在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工廠中為生產配套建設的輔助設施有安防中心、分析檢測中心、機電儀中心、廠前區、氣防站等,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依托以上設施或在其基礎上進行局部的改擴建。
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以布爾臺煤、寸草塔二礦煤和上灣煤的混煤為原料生產 200 萬噸/年甲醇(折純)并進一步加工生產 75 萬噸/年級聚烯烴產品。
生產裝置包括:空分裝置、氣化裝置、變換及熱回收裝置、低溫甲醇洗裝置、冷凍站、硫回收裝置、甲醇合成裝置、甲醇制烯烴裝置、烯烴分離裝置、聚乙烯裝置、聚丙烯裝置等。
公用工程及輔助工程包括:熱電站、循環水站、化學水處理站、污水處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換熱站、卸儲煤、全廠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驗室、全廠總變及裝置變電所、全廠給排水管網、烯烴罐區、液體物料汽車裝卸棧臺、全廠工藝及供熱外管、全廠供電外線及照明、全廠電信及總圖運輸等。
招標范圍: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高效膜濃縮及蒸發結晶裝置(主項號:22330、22340)的范圍由工藝系統和輔助系統以及界區內的所有公用工程系統組成。
高效膜濃縮及蒸發結晶裝置包含:高效膜濃縮裝置、蒸發結晶裝置。
高效膜濃縮裝置主要包括:預處理車間、膜處理車間、電催化氧化間等單體,以及項目所涉及的配套設施,總體工藝采用“多級結晶造粒除硬除硅除氟(含濃鹽水調節罐、V型濾池\廢水收集池、中和池(中和罐)等)、V型濾池過濾、離子交換除硬、脫碳塔除堿度、反滲透膜脫鹽濃縮、電催化氧化、納濾分鹽”的工藝流程。
蒸發結晶裝置主要包括:蒸發結晶車間、35KV變電所、污水處理現場機柜間等單體,以及項目所涉及的配套設施。本裝置的工藝路線為:“(鹽側)降膜濃縮+三效蒸發結晶制鹽+(硝側)降膜濃縮+冷凍析硝/熱熔結晶+混鹽結晶/母液低溫干化”的工藝流程。
除了以上的主要生產設施外,還包括高效膜濃縮及蒸發結晶裝置界區內的其他輔助系統以及公用工程系統。
投標人負責高效膜濃縮及蒸發結晶裝置界區內所有工藝、總圖、靜設備、動設備、管道、土建(結構/建筑)、儀表與自控、電氣、電信、暖通、給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驗等設計、采購、施工工作,負責單機試車、機械竣工直至工程中間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聯動試車、投料試車、開車和性能考核階段向招標人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服務。
標段劃分:本招標共分為一個標段。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新規劃南區。
工期要求:高效膜濃縮及蒸發結晶裝置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3月1日,計劃完工并實現中間交接日期:2026年8月30日。具體工期要求和時間計劃節點,詳見合同附件4“進度計劃”。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或以上等級設計資質證書;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3)若投標人為施工企業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4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裝置中交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蒸發水量不低于15t/h的濃鹽水分鹽(或分質)結晶裝置或濃鹽水蒸發結晶裝置的EPC業績1份,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5000萬元,且已中交。
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中交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注: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獲得的業績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