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5年城市管理市場化服務(二標段)競爭性磋商征求意見公告
2025年城市管理市場化服務(二標段)
采購需求及評審標準
(一)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微企業)。落實《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等政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二)采購需求
一、項目概況
1、項目概況: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維護市容市貌,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城市管理執法局擬將城西片區(詳見服務范圍)實行市場化管理(二標段),現選聘一家服務商委托管理。
2、服務范圍:東起糧食商業城,西至土家源廣場。其中包括:清江大道花坪廣場至糧食商業城段、龍舟大道糧食商業城至土家源廣場段(含新橋市場)、四沖灣路龍舟坪中學至錦繡清江段、南門街、祥官路、龍門街、桂花園路、向王街、古渡街、老街南門街至古渡街之間路段。
注:本項目服務范圍為估算值,可能與執行實際工作量存在差異。實際執行過程中,服務范圍發生變化的,以采購人確定的范圍為準。
3、服務人員:服務人員人數不少于6人,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4、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服務內容及要求
1、市容市貌的管理:
1.1無店外經營現象,商品的擺放不得超過門線。
1.2流動攤點在疏導點內經營,路面無流動攤點。
1.3經批準的夜市攤點、臨時攤點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從事經營,必須配備垃圾收集容器,及時收集廢棄物,保持經營場地整潔衛生。
1.4無亂搭亂建,不得用油布或塑料皮等搭建臨時遮陽(雨)棚。
1.5勸導、協助管段內商戶做好“門前四包”工作,保持責任區干凈衛生、整潔有序、設施完好、環境美化。店前無亂堆亂倒垃圾和污水、無沿街漏灑現象,街面無晾曬被服、掛放拖把和堆放雜物等行為。
1.6經批準占用道路或公共用地的商亭(棚)、書報亭、崗亭等整潔有序,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1.7綠化帶內及街道兩側無亂堆亂放、亂牽亂掛,亂潑亂倒、亂種亂養、亂貼亂畫、亂砍亂伐。無侵占綠地損毀綠化設施和樹上釘釘子等。
1.8轄區內對未經批準的臨時占道經營的攤位(點)必須及時取締。
1.9重點路段及夜市確保全天候有人,服務時間:夏令時作息時間為早上7點30分至晚上9點;夏令時作息時間為早上7點半至晚上8點半。
1.10巡查過程中發現流浪犬及時聯系縣城市管理執法大隊處置。
2、戶外廣告的管理:
2.1廣告、招牌設置規范,無破損廣告及門店招牌。
2.2無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戶外廣告、牌(匾)、宣傳欄、燈箱、指示牌、電子顯示屏等。
2.3無私掛橫幅、條幅、野廣告“牛皮癬”。
2.4無未經批準擅自設置在燈桿、電桿和電力、通訊、有限、交通信號、郵箱、垃圾箱等各類箱體上及公交站臺頂部設置。
2.5公告欄、閱報欄等各類公共消息欄要定期清洗、保持整潔。
三、其他服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