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州市白鹿湖水庫工程保險服務(第二次)詢價采購公告
彭州市白鹿湖水庫工程保險服務(第二次) 詢價采購公告 本項目為企業自主采購項目,非政府采購。現已具備采購條件,進行公開詢價,邀請有意向的供應商參與。
1.項目簡介
1.1 項目名稱:彭州市白鹿湖水庫工程保險服務(第二次) 。
1.2 采購人:成都彭環投水務有限責任公司 。
1.3 采購代理機構:/ 。
1.4 資金落實情況: 已落實 。
1.5 項目概況:白鹿湖水庫是以供水為主的小
(1)型水庫。水庫控制流域面積21.4km2,總庫容354.97萬m3,興利庫容199萬m3,正常蓄水位1144.30m,設計洪水位1147.27m,校核洪水位1148.11m,死水位1128.50m。大壩為堆石自密實混凝土重力壩,壩頂高程1149.4m,最大壩高58.6m,壩頂寬度8.0m,壩頂長度173.00m。大壩從左至右依次布置左岸非溢流壩段、河床溢流壩段、右岸非溢流壩段。壩體通過橫縫共分6個壩段。
1.6 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1家。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采購范圍:彭州市白鹿湖水庫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 。
2.2 服務期限:①保險期限:28個月(施工合同工期)。
②延期處理:在施工合同的保險期限內工程尚未完工,經投保人申請,本項目的保險期限可免費自動延期3個月(原承保條件不變),但投保人須提前30天通知保險人。
③保證期:12個月。從工程所有人對部分或全部工程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實際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該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時開始,以先發生者為準。
2.3 服務地點:成都市彭州市 。
2.4 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詳見詢價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需求》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應依法設立并滿足以下要求:
(1)資質要求:①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或其合法設立并具有授權的分支機構;
②具有經保險監管部門批準的在工程所在地開展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許可證》,許可證的業務范圍含財產損失保險及責任保險。
(2)財務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無連續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