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報廢資產處置服務項目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報廢資產處置服務項目詢價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 項目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2025年報廢資產處置服務項目(項目編號:YG1202400363)
二、 項目類別:貨物類
三、 采購方式:公開詢價
四、 采購內容:本項目各標包分別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報廢資產處置服務。
(1)分為兩個標包,標包一323,704.27元,包括北區(均禾、龍歸、竹料、健康城、江高、北部系統泵站)中區(獵德、京溪、獵德系統泵站)和東區(大觀、大沙地),標包二484,297.00元,包括南區(瀝滘、西朗、西朗系統泵站)和西區(大坦沙、水質中心/技術中心、石井凈、大坦沙系統泵站)。
(2)本項目執行兼投不兼中原則。同一供應商可就本項目一個標包或二個標包進行報價,本項目按標包
一、標包二的順序評審及推薦各標包候選人,推薦所報總價由低到高排序前2名為該標包的第
一、第二候選人。若某個供應商按標包的順序已被推薦為排序靠前的標包的第一成交候選人,不能被推薦為后續標包的第一成交候選人;若某標包通過符合性審查的供應商(含已被推薦為靠前的標包的第一成交候選人)不足2名時,該標包詢價失敗。
五、 最低限價:人民幣808,001.27元,其中標包一323,704.27元,標包二484,297.00元。(其中各類單價不得低于:金屬類2,600.00元/噸,電氣電子類6,500.00元/噸,非金屬類500.00元/噸)。
六、 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核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二)供應商應當具備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資質。
(三)2021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最少具有一項廢舊物資處置項目的業績。(業績時間以合同時間為準,提供合同復印件證明,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名稱、金額及實施內容、合同蓋章、簽訂日期,加蓋單位公章)。
(四)供應商在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格式見《不得存在情形承諾函》)
(五)供應商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格式見《非聯合體響應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