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遠通電子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智慧水務創新中心項目工程項目公告
重慶遠通電子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智慧水務創新中心項目工程比選公告
1.比選條件本比選項目 重慶遠通電子技術開發有限公司智慧水務創新中心項目 (項目名稱),比選人為 重慶遠通電子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比選項目資金來自 自有資金 (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F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 建設地點: 江北區華新村350號唐家橋辦公樓14、15F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 設計與建設集成科創成果展示和技術交流研討功能一體的創新中心,打造現代化辦公空間,搭建創新應用場景,為員工和外部專業人士提供一個交流學習、研討合作的平臺。項目面積3491.6㎡。
2.3 比選范圍:本項目包括工程類部分和非工程類部分,詳細內容見第五章工程量清單和工作量清單。
2.4 工期要求: 45 日歷天。
2.5 缺陷責任期要求: 24 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投標人必須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設立的,并在中國注冊成立的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2 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3.3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擬擔任該項目項目經理具備相應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資格審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提供許可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3.4投標人2021年、2022年、2023 年年度財務狀況不虧損,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須至少包括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3.5投標人在 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以竣工時間為準)完成的1個類似信息化或智能化類的系統集成項目業績,業績金額大于等于70萬元。提供該業績的合同協議書復印件。投標人應對其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含截圖)的真實性負責。當上述資料中針對同一指標存在不一致時,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證明材料為準(合同需加蓋投標人公章)。
3.6.信譽要求(以下承諾書須加蓋投標單位法人章,格式自理):
投標人須按以下
(1)至
(4)項內容提供承諾(承諾書須加蓋投標單位法人章,格式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