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白塔鄉村振興產業園配套基礎設施工程排洪渠二期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 白塔鄉村振興產業園配套基礎設施工程排洪渠二期項目(施工)已由 羅源縣發展和改革局以 羅發改投資〔2024〕83號批準建設, 建設單位為 羅源縣白塔鄉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 招標人為 羅源縣城鄉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2.1. 工程建設地點:羅源縣白塔鄉;2.2. 工程建設規模:產業園東側排洪渠,起點為下穿國道箱涵(3.2*2.4m),渠道原狀為自然水溝。新建排洪渠道長度374.6m,渠道底寬5.0m,渠道起點位于G104國道,至橫二路過路箱涵止。左右岸共新建堤防749.2m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 施工總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建設單位為:羅源縣白塔鄉人民政府,代建單位為:羅源縣城鄉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白塔鄉村振興產業園配套基礎設施工程排洪渠二期項目(施工)。工程建設內容包括總體利用臨時土明渠已開挖斷面,新建排洪渠道左右岸堤防工程等招標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具體以招標圖紙為依據,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單項合同額 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單項工程合同額<1000萬元的排水管道工程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6510115元;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80 個日歷天, 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 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設計及現行相關規范的合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