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太湖新區啟動區防洪排澇工程對東西苕溪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影響的生態補償項目發包公告
1. 發包條件
本發包項目湖州市南太湖新區啟動區防洪排澇工程對東西苕溪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影響的生態補償項目經浙發改項字[2023]268號文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出資比例為100%。本次發包項目業主為湖州南太湖新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代建單位為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包人為浙江南太湖城市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單位為萬邦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對東西苕溪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影響的生態補償項目進行公開發包。
2. 發包范圍
2.1 項目概況:湖州市南太湖新區啟動區防洪排澇工程對東西苕溪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影響的生態補償項目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區長東片區,主要建設內容:
(1)提標大錢港左岸堤防7.9km,長兜港右岸堤防3.6km;
(2)整治河道30.7km,新建護岸46.0km,新建堤防13.0km;整治湖漾5處,水面面積1367畝,新建護岸14.7km;河道、湖漾清淤92.3萬m3。
(3)新建閘站3座、水閘7座,拆建閘站和水閘各1座。
(4)新建生態水處理設施1處,新建水質改善閘站5座、水閘5閘、泵站1座,新建管理房553.5㎡。工程等別為III等。大錢港、長兜港堤防及口門閘(站)主要建筑物級別為1級,設計洪水標準為100年一遇;內部河道、湖漾護岸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水質改善閘(站)主要建筑物級別為4級,設計洪水標準為20年一遇;概算總投資約16億元。
2.2 本次發包主要內容:增殖放流、種質資源評估、人工魚巢建設、跟蹤監測、保護機制與規劃編制和保護區宣教,具體詳見第四章服務范圍及技術要求。
2.3 預算金額約255萬元。
2.4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起至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內容并通過項目驗收之日止。
3. 競包人資格要求
3.1 競包人具備以下條件:
1、競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需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各成員單位的權利義務等事項;②聯合體成員總數(含牽頭人)不得超過2家;③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組建新的聯合體參與本招標項目投標;④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標段投標(組成同一聯合體投標的除外)。
3.2 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4. 發包文件的獲取
4.1 用戶可通過發包公告中附件下載獲取發包文件進行查看咨詢。
4.2 注冊咨詢、技術服務電話:0572-2375013;CA 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