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南省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第二標段施工總承包以下問題的回復
致潛在投標人:
海南省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第二標段施工總承包已于2024年10月22日發布招標公告,定于 2024年11月12日09時30分開標。根據潛在投標人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海南省)工程建設招投標交易系統所提問題做出澄清,澄清回復如下:
問題:1.近3年財務狀況表表頭需要填寫年月,請問填寫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是否滿足。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填寫,招標文件未做要求的,由投標人自行擬定,是否滿足由本項目評標委員會判定。
問題:2.招標文件第1251頁,擬投入本項目的流動資金函是否可以不填寫。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填寫,招標文件未做具體金額要求的,由投標人自行考慮。
問題:3.近5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表頭需要填寫年月,請問填寫2019年1月至2024年10月是否滿足。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填寫,招標文件未做要求的,由投標人自行擬定,是否滿足要求由本項目評標委員會判定。
問題:4.招標文件第22頁,企業業績證明材料要求中提到,時間以合同約定的服務期為準,合同服務期延伸的是否以竣工驗收文件為準。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是否滿足要求由本項目評標委員會判定。
問題:5.因水利施工五大員中不包括測量員,請問測量員證明材料是否可以提供測量相關職稱或其他行業測量員證。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是否滿足要求由本項目評標委員會判定。
問題:6.職稱專業為工程地質,請問是否滿足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是否滿足要求由本項目評標委員會判定。
問題:7.投標報價編制依據是否以《海南省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00)》、(瓊水建管【2013】404號)編制規定為準?
回復:本項目招標文件不對投標階段報價編制采用的定額依據作要求。
問題:8.投標制作工具中投標清單pdf格式是否按招標文件第174頁報表要求以《廣聯達海南水利》軟件中直接導出報表,不需調整報表格式?
回復:按照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總說明2.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填寫規定“......招標工程量清單和pdf版與電子標招標書清單導入計價件中生成的清單不一致時,投標人投標報價時以電子標招標書清單導入計價軟件中生成的清單為準”的要求執行。
問題:9.投標文件制作工具技術文件上傳節點只有一個“
六、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要求及范本與招標文件22-23頁評分因素表中不一致,請問以哪個為準編制技術文件?
回復:請投標人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技術文件。
問題:10.請明確本工程暫定的計劃開竣工日期。
回復:本工程計劃工期為1460日歷天,招標文件不要求的,由投標人根據工程特性自行考慮,具體開工日期以本項目監理方出具的開工通知日期為準。
問題:11.合口料廠的開采料是否由本合同承包人承擔。
回復:是。
問題:12.擬投入本項目的流動資金函中的資金金額是否有具體額度要求,是否成為定標因素。
回復:詳見問題2的回復。
問題:13.招標文件要求的加蓋公章,是指電子公章?
回復:關于“蓋章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的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3要求。
問題:14.滿足發電指標的電站水庫工程可否算做大型水庫?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是否滿足要求由本項目評標委員會判定。
問題:15.水庫工程業績是否包含,具有蓄水功能的水利水電工程?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是否滿足要求由本項目評標委員會判定。
問題:16.水電站和樞紐工程帶有含大型水庫和混凝土重力壩的項目是否滿 足本工程的業績要求?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是否滿足要求由本項目評標委員會判定。
問題:17.招標文件內只有招標控制價封皮,未見具體清單控制價,請提供?
回復:不提供,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18.招標清單文件總說明中“4、不可競爭費用中安全生產費2.5%”,請明確取費基數,是否為除不可競爭費用(包括安全生產費 2.5% 、工程保險費、礦產資源稅、臨時用地及暫列金額 )以外的所有費用為基數,請明確?
回復:請投標人仔細閱讀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問題:19.招標工程量清單中金屬與結構工程分級有誤(其中包括了魚類增值站、攔魚電柵等),如下圖,是否重新提供招標工程量清單?

回復:按照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總說明2.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填寫規定“......招標工程量清單和pdf版與電子標招標書清單導入計價件中生成的清單不一致時,投標人投標報價時以電子標招標書清單導入計價軟件中生成的清單為準”執行,上述清單項無工程量的無需報價。
問題:20.462(24-01)-z-101-xylc-01 海南省昌化江水資源配置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合口石料場綜合地質圖顯示的合口料場開挖終采高程為 181.6m,料場儲量是按照終采高程 181.6m 計算的,462(24-01)z61-xs-lc-03-01 合口料場開挖平面布置圖中為 190 高程;以哪張為準?工程量清單缺少合口料場覆蓋層開挖、土方開挖、石方開挖工程量。
回復:以462(24-01)z61-xs-lc-03-01 合口料場開挖平面布置圖中190 高程為準,實際施工根據供料情況進行調整。承包人應結合招標文件(包括圖紙)資料及自身經驗自行測算剝離料、無用夾層清除等費用,并攤入成品骨料價格中。
問題:21.招標文件正文的項目概況中明確“應用 bim 技術:不應用”,但后續其他章節多次出現“bim 模型”、“bim 系統”等內容,請明確本標是否開展 bim 技術相關工作。
回復:招標文件正文的項目概況中“應用 bim 技術:不應用”,指的是招標投標階段不應用bim技術進行評標。
問題:22.請問本標段是否有具體的控制性節點工期要求以及計劃開工時間?
回復:本工程計劃工期為146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方出具的開工通知日期為準,招標文件未做具體要求的項目控制性節點工期,由投標人根據導流時序自行擬定,最終的控制性節點工期以本項目承包人編報,監理人審核,發包人批準的施工總進度計劃為準。關于計劃工期詳見問題10的回復。
問題:23.招標文件p285頁,4.3.3.3 表土剝離第九條要求:場地清理結束后,對工程占用的耕園地及林草地的表層土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剝離,剝離后的表層土臨時堆存于監理人指定的區域集中堆存,并按照要求進行防護。請問指定區域是指哪個位置;
回復:在渣場內部及料場內部,施工圖階段會詳細標注。
問題:24.根據招標文件 p311:第一年進行一期子圍堰下河前期項目準備工作,對跨河建筑物、施工營地、砂石系統、混凝土系統等,汛前施工形象及度汛標準均應按相應的規程規范執行,跨南圣河施工臨時鋼便橋施工度汛標準采用全年 10 年一遇。p312:施工導流程序如下:第一年 12 月~第二年 11 月(第一個枯水期及第一個汛期,簡稱一枯一汛,下同),填筑一期子圍堰形成枯水期干地施工基坑,澆筑混凝土縱向圍堰的同時,填筑上、下游土石橫向圍堰和大壩基礎開挖,第二年汛前形成全年擋水基坑,完成右岸⑪~㉒壩段高程 203.0m 以下壩體澆筑及壩基固結灌漿,形成導流底孔。請問 p311 和 p312 中的第一年是否分別為 2024年和2025年?
回復:招標文件未做具體要求的,由承包人根據導流時序擬定節點工期,并滿足總工期要求。

問題:25.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清單文件(pdf 版文件)與 xml 版導入軟件生成的清單不一致,請明確如何處理?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總說明2.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填寫規定“......招標工程量清單和pdf版與電子標招標書清單導入計價件中生成的清單不一致時,投標人投標報價時以電子標招標書清單導入計價軟件中生成的清單為準”執行。
問題:26.投標文件編制工具“編制投標清單”中要求提供“封面”、“總說明”,請明確投標封面及總說明是否由投標人自行擬定?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填寫,招標文件未做要求的,由投標人自行擬定。
問題:27.招標文件p104頁15.4.3本合同《工程量清單》中無適用或類似項目的單價或合價可參考時,承包人應補充該項目的報價及單價分析報監理人審批,并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后執行。單價分析采用的定額依據 如下:建筑工程執行水總[2002]116號文頒發的《水利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和水利部辦公廳 辦水總[2016]132 號文關于印發《水利工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計價依據調整辦法》的通知,設備安裝工程執行水建管[1999]523號文頒發的《水利水電設備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水土保持工程執行水利部水總[2003]67號《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額》,施工機械臺班費執行與水總[2002]116號文配套的《水利施工機械臺時費定額》及其他配套定額;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1-2007)。按此合同條款來看定額采用后續變更單價需采用2002年全國《水利建筑工程預算定額》,但廣聯達水利行業計價軟件全統水利庫沒有導入xml電子工程量清單的接口,同時也無法導出電子投標文件,請明確投標人在投標時對具體使用的定額有無具體要求?
回復:詳見問題7的回復。
問題:28.招標文件 p175頁 10.輔助表格填寫約定“(3)投標人生產電、風、水、砂石基礎單價匯總表,...并附相應基礎單價的分析計算書。招標文件未提供上述電、風、水、砂石基礎單價分析計算書格式,請問是否需要提供?如需提供,格式是否由投標人自擬?
回復:按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填寫,招標文件未做要求的,由投標人自行擬定。
問題:29.招標清單一般項目中總價項目在廣聯達水利行業計價軟件中位于措施項目界面,在計價軟件中總價項目無法組價,無法生成總價項目分解表,但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總價項目需提供總價項目分解表,請明確總價項目是否可以移入分類分項工程量清單中,并請明確是否重新提供電子招標文件?
回復:總價項目不得移入分類分項工程量清單中,按照招標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總說明2.2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填寫規定“......招標工程量清單和pdf版與電子標招標書清單導入計價件中生成的清單不一致時,投標人投標報價時以電子標招標書清單導入計價軟件中生成的清單為準”執行。